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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本篇比较正经一点,介绍一些基本概念。有些名词就不翻了,像是fumble和critical,如果对这些名词较为陌生,可询问较老的玩家。   RPG名词定义 
 冒险(Adventure)──
 
 
 
 醉酒狂欢之夜,有时候可能会牵扯到游戏。
 
 
 Fumble──
 
 
 
 坏事。
 
 
 战役设定(Campaign)──
 
 
 
 连打好几个月的架。
 
 
 Critical──
 
 
 
 好事。
 
 
 四面骰(D4)──
 
 
 
 有尖角的一种骰子,不小心踩到的话会受伤。
 
 
 六面骰(D6)──
 
 
 
 一种正立方体。你会需要很多六面骰,因为它的使用率很频繁,像是决定伤害数值(译注:还有决定谁去买零食)等等,有些游戏甚至退化到只用六面骰。多数玩家都有一堆装满六面骰的骰子袋。
 
 
 八面骰(D8)──
 
 
 
 一种古怪又少用的骰子。
 
 
 十面骰(D10)──
 
 
 
 可能是当今最常用的一种骰子,因为百分比系统到处泛滥,白狼系统(译注:White Wolf就是出版吸血鬼千年潜藏的公司)的游戏数目更是以火箭般的数目增加。你可能需要半吨十面骰。
 
 
 十二面骰(D12)──
 
 
 
 另一种古怪又少用的骰子。
 
 
 二十面骰(D20)──
 
 
 
 因为《龙与地下城》而成名。它的形状接近球形,能以高速在你家里到处乱滚。当你最后真的需要二十面骰时,它们多半总是已经变妆成十面骰,所以二十面骰总是不够用。
 
 
 百面骰(D100)──
 
 
 
 通常代表两颗十面骰,不过有人作出一种超大的小白专用骰。(译注:eggli 不要瞪我,我只负责翻译。不过放心,我不会告诉人家你有这种骰子。)这种骰子的主要目的是假冒科学原理,让百分比系统的使用者产生机率的错觉。
 
 
 经验值(Ecperience)──
 
 
 
 增加小白程度的方式。
 
 
 乱玩(Freeform)──
 
 
 
 真人游戏(Live-action)的俗称。
 
 
 FRP──
 
 
 
 正义铁拳火力全开。(Full-on Righteous Punch-up)(译注:原意是指 Fantasy RolePlaying)
 
 
 游戏类别(Genre)──
 
 
 
 让你知道你屠宰的是兽人还是异形。
 
 
 游戏主持人(GM, Gamemaster)──
 
 
 
 敌人。
 
 
 生命值(Hit Points)──
 
 
 
 一种你希望越高越好的数值。
 
 
 互动式话剧(Interactive Theater)──
 
 
 
 对「乱玩(Freeform)」的一种虚饰、戏剧性的学名。
 
 
 等级(Level)──
 
 
 
 衡量小白程度的一种标准。
 
 
 真人游戏(Live-action)──
 
 
 
 一种桌上游戏玩家宣称绝不会去作的事,例如扮装或互殴。
 
 
 法力(Magic Points)──
 
 
 
 你可以大叫「嗳嘛呢叭弥哄」以震聋GM的次数。
 
 
 小白(Munchkin)──
 
 
 
 你前几篇是都没看喔!
 
 
 NPC──
 
 
 
 炮灰人物。
 
 
 PC──
 
 
 
 你的角色,一个蠢货。
 
 
 玩家(Player)──
 
 
 
 你和朋友。
 
 
 RPG──
 
 
 
 火箭推进式手榴弹(Rocket-propelled Grenade)。
 
 
 技能(Skills)──
 
 
 
 你的小白能力的其中一半。
 
 
 属性(Statistics)──
 
 
 
 另一半。
 
 
 补充资料(Supplement)──
 
 
 
 加在原始游戏的基本规则或背景设定的书,让每个角色的生活更混乱。
 
 
 桌上式(Table-Top)──
 
 
 
 凡不属于真人式、PBM 或PBEM式,大家坐在有扶手的椅子上进行,然后把骰子弄丢在沙发底下消失,同时把咖啡洒得到处都是的角色扮演游戏。(只有严肃或悲伤的剧情才有可能看到玩家围着正常的桌子坐在一起。)
 
 
 
 
 
 玩家和玩家角色
   一般的 RPG规则书最常告诉你的一件事,就是你的玩家角色和你完全不同,千万不要将这两者混在一起。你可以扮演一个身不离枪的神经病,或嗜食鲜血的吸血鬼,但别忘了你其实只是个眼镜用胶布粘合、长满青春痘的俗仔,还带有连潜艇船员都自叹弗如的性苦闷。书上这么说,有部分是因为一种可悲的惊弓之鸟心态,想要避免某些蠢蛋老把角色扮演视为政治借口,宣称 RPG会把孩子变成吸血或荷枪携弹的神经病。然而除此之外,区分玩家和玩家角色的真正原因,是因为某些作者喜欢扮演一些蠢毙了的角色,像是很糟的性别反串等。但另一方面,小白们也并不理会这些并不比小白聪明的严谨玩家,他们把游戏中的角色视为吃了大力丸的自己,自顾自地去作平常不敢作的事。对于把自己和玩家角色搞混,他们可是乐在其中。
 各种预先写好故事的 RPG规则书,对这个现象的解决方式,是在指称「角色」时,尽量避免误用「玩家」这个词。长舌玩家老在谈「我们杀了多少个兽人」已经够糟了,讲得好像他们真的是蛮王抠男;更糟的是,GM还会聊他们宰了多少玩家。毕竟时至今日,GM若是被小白玩家群糟蹋过太多游戏,通常会引发促发性暴力症。而据观察,多数的法律系统还是非人道地将射杀小白视为谋杀。
 不过本书是小白之书,意欲成为小白圣经。所以我们谈到「玩家」时,指的就是「角色」;反之亦然。请大家随意搞混吧。
 
   接来是跑团范例,实在是很「写实」,不过懒性大发,就省工啦:P有兴趣地请去订一本来看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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